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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5章 神秘洞穴

第05章 神秘洞穴

有关嬉皮村(译者注:所谓“嬉皮”或“嬉皮士”就是那些反对并且拒绝社会传统的标准与习俗的人,特指提倡极端自由主义的社会政治态度和生活方式的人。)和南加州美好气候等多采多姿的传闻,不时传到我们耳边。听说那里甚至冬天也不冷,你可以露宿野外,靠土地维生。“那就是我想要的人生!”我告诉杰。“我要远离人群,隐居起来。”

“酷耶!”他很热切地说着。“我们十五岁,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,我们去找找看吧!”

春假期间我们从“松树链”出发,沿路搭便车到南加州,我们在棕榈泉(Palm Springs)市郊扎营。有一天一些嬉皮

让我们搭他们的旧车进市区,“有甚么聚集的好地方吗?”我问。“你知道吗?就是大伙儿玩乐的地方”。

“塔奇兹峡谷(Tahquitz),我们正要到那里去。“长得高大又满睑胡须的家伙告诉我们。”那里离市区很远,条子不会来烦我们,我们可以抽我们的大麻烟、暍啤酒,尽情的大叫。今天下午我们要去,想跟来吗?”

我看着杰。“太帅了!”我们异口同声的说。

尽管塔奇兹峡谷有十五哩长,大部分的人都只到峡谷口聚集玩乐,消磨时间。那峡谷的美真叫我目瞪口呆。在这偏远的沙漠山谷里,隐藏着幽暗森林和绿意草地,瀑布更是吸引入,当水冲刷流过大而平滑的鹅卵石时,它就像奔跑的动物般。而后瀑布高高地冲入底下的石床,升起一片银雾。当阳光穿过粒粒水珠时,会产生美丽无比的彩虹,难怪有些电影导演喜欢以此当背景。

当我们全都停下来休息、抽大麻时,有一男一女走出了峡谷,那男人长长的头发被阳光给染白了,黝黑粗糙的皮肤和杂乱无章的胡须,让我联想到山羊。他的赤脚也让我很好奇,想不透他如何能光着脚走过满是仙人掌刺的土地直?

走在那男人后面的是一个大约十八岁左右的漂亮女孩,有着大而褐色的眼睛,飘逸深色的长发以及橄榄色光滑的肌肤,看来像是夏威夷和意大利的混血儿。她背后背着一个好古怪的小孩,那晒黑的皮肤和一头白发形成戏剧性的对比,白发一根根往上竖,好似他曾把手插入插座触过电般。小孩因在塔奇兹出生,所以他们给他取名叫特维?塔奇兹。

“你打哪来?”我问那个人,他停了下来看着我。

“从家里来。”他回答。

“你的意心是你住在山上?”我指着峡谷。“住那儿?”我试着学嬉皮腔调。

“哦,一个山洞里。”他冷漠地回答。

现在这个城市男孩再也耐不住他的好奇了。

“老天,我真去参观你的地方,你介意我和你们一齐回去吗?”我渴望地问着。

“欢迎,”他回答。“我们要走路进城,向人行乞,办些杂货,还要把这些土狼宝宝送走。”他抱起两只我见过最可爱的小土狼。

“祂们的妈妈是半狼半狗的混血种,”他解释。“父亲是纯土狼。我们可能一、两个小时后回来,你可以跟我们一起回去。”

我焦急地等着他们回来。杰眼睛半闭着躺在地上,已经像个石头般不省人事。他们终于回来了,我尾随着一起往峡谷出发。

“我名叫吉米,”当我们成单列地走上蜿蜒小径时,他说“这是我太太,桑妮。”

我边走边问了好些问题,但很快地,平坦的路变成了陡峭的石头路。我喘得太厉害了,以致于没法再说话。不过,偶尔倒是会问“还有多远?”

这时吉米会说:“喔!不远,过了小山丘就到了。”

我看到前头有一个小山丘,胸有成竹地以为自己可以走得了那么远,然而很快就发觉他所说的是上面的高山。没多久我就全身酸软无力。自从离开军事学校后,我开始抽烟。不只是香烟,事实上我每天抽大麻,这让我更难爬得上去。但他们却轻松自在,若无其事地谈笑、走着。他背着四、五十磅的食物,而她背了食物和小孩,我没有负担,却赶不上他们。

太阳西下,周遭愈来愈黑,我怀疑他们怎么看得到路,我只能看见前方桑妮靴子上露出的白袜,似乎随着她的走路而跳上跳下。我拖着艰难沉重的步伐跟在她后头,有时会四肢软扒在地,勉强支撑下去。最后我问他:“你们不想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吗?”

“不,这里不是我们通常休息的地方。”他说。还好有时我会碰到一些仙人掌,虽然被刺得很痛,但至少他们会停下来等我把身上的刺拿掉,也给了我几分钟喘息的时问。

“还有多远啊?”我问。

“哦,只要再一小段路。”

在纽约,“一小段路”的意思是一、两条街,然而对他来说,可是一、两哩上山的路。最后我们到了比棕榈泉高出四千呎的山脊上。夜景真灿烂!往下看黑暗的沙漠,我们看到棕榈泉的灯火、沙漠温泉(Desert Hot Springs)、教堂城(Cathedral City)、棕榈沙漠(Palm Desert)及印地欧(Indio)在我们下面绵延开来。我们休息时,他们抽些大麻。当我才刚开始喘得过气来时,他们又扛起了行李再度出发了。

“还很远吗?”我问。

“不会,”他向我保证。“从这里大部分都是下坡路。”没错,是下坡路,但因坡度太陡而使我的腿抽搐,我需用脚后跟顶住,才不会一路往下滑。然后听到流水声,很快我们开始沿着小溪曲折前进。他们熟悉脚下的石头,而我却常跌下溪里弄得全身湿透,更别说树枝也下断打在我脸上。沙漠地带居然有一片丛林,上头还有水源!

正当我以为自己已无力再前进时,我们终于到达了洞穴。吉米点亮蜡烛,我则累得不成人形。只见桑妮抖开一张潮湿的睡袋,“你可以睡在这儿。”她说。

“我们要上去我们的夏日山洞。”

“夏日山洞?”我忧虑地问着。他们已消失于黑暗中,留我独自一人在这可怕的地方。我爬入潮湿的睡袋,蜷缩成一球。听到沙沙的声音:心里以为是滑行的响尾蛇或山狮要扑向我,后来发现只是只老鼠,不过当时我已筋疲力尽,管不了这许多了。身体暖和了些之后,我在远方土狼的咆哮、夜枭的悲伤叫声和洞内沙沙的嘈杂声中,沉沉入睡。

隔日清晨起来,如果不是全身酸痛,我定以为自己已经死亡,来到天堂里了。灿烂的阳光,一条潺潺而流的溪水,流入洞口前方寂静清澈的池塘里,不远

处传来阵阵快乐的鸟鸣声。吉米和桑妮回到洞前,正裸体躺在不远处做日光浴,小婴儿在水池边玩,母狼狗仰卧,哺喂其它留下来的小狗。火堆上食物的香味,提醒我已好久没进食了,香味让我不禁饥肠挽辘、垂涎了起来。

面对两个裸体的人,我实在不知如何应对,在那时候我根本不习惯。但过一阵子后好似自然了些,我可以假装视而不见。我发觉他们的生活方式吸引着我,大部分的食物取之于自然大地。这里有野葡萄、莓果,桑妮用香蒲烹出美味的料理,他们有自己的菜园,甚至种自己的大麻。野山丰漫步在山问,虽然现在法律禁止猎羊,但是当吉米需要肉时,只要拿把枪出去,就能带回一只羊或鹿。

我知道自己不能久留,杰还留在帐棚里等我,但我下定决心日后一定要做个山洞人。

隔日杰和我再度上路,我们抵达圣塔摩尼卡(Santa Monica),阮囊羞涩,当司机停在街角让我们下车时,太阳已落到地平线的另一端。

他说:“我让你们在这里下车,我要往东边去。”

“谢谢你载我们一程。”我们两个说着,同时从车上拉下背包、关上车门。

“好了,我们晚上要睡哪儿呢?杰问道,“我可不想在这陌生地方露宿街头。”

我建议:“我们去问看哪里可找到便宜的房间。”

“嘿,老兄,我没剩多少钱了!”杰反对。

“我也一样啊,但或许我们可以找到真正便宜的住处。”

在街角,一些游民正坐着抽烟聊天,我走向他们。“这附近有提供穷人免费吃饭、稍稍靠一夜的地方吗?”

其中一人手指着街道说:“那个方向,”、两条街不远的地方有个廉价的旅馆,一个晚上三元。”

“对啊,”另一个人说,“离这里两条街处有个传教团,你可以吃到免费的食物。你只要听他们传道,他们就会给你一顿饭吃。记得要早上八点前到,过了这时间他们会锁上门,如果你不准时,就没法进去了。”

“谢谢,”我们说,开始走向那廉价旅馆。

老旅馆的木头房子看来很脏,壁纸脱落成条状挂着,我们付了三块钱,拿了一组还算干净的床单和毛巾。

“二二八房,”柜台服务员递给我们钥匙。“浴室在走廊右边的尽头。”这个地方有“老旧”的味道——一种综合了陈腐的烟味、廉价的酒味和尿骚味,不过,至少床单似乎是干净的。

隔日清晨辛苦地早早起了床,和大约二十五人在传教团前排队。八点大门准时开启,我们全部涌入,杰和我坐在后面。

传教团的成员安排一个很好的节目,不论我们表现得有多恶劣,他们对我们一直保持着极端的客气和耐心。有一个面带微笑、光头的男子站起来作见证,然而在我周围的人大声取笑、喧哗。有一个无赖汉打个大嗝,引得哄堂大笑,但这全不影响光头男子,他照常继续讲他的见证,脸上散发出真正幸福的笑容。我们前排有一个人吐了满地,一个传教团人员赶快过来清理,另一个扶这可怜的人到浴室。那光头男子见证完后唱了一首歌,这时候所有的人都卧倒了,有些是烂醉,其它则是疲累或饥饿,上帝的天使一定是用怜悯的眼神看着我们吧!

协助整个节目进行的年轻人中,有一个人有着像环球先生般结实壮硕的身材,他大可同时抓起两、三个大嗓门的麻烦制造者,把他们的头互撞在一起。然而相反地,他站起来,说了一个耶稣基督如何在他身上作工的有力见证,最后邀请我们也把自己的心交给祂。当底下没人回应时,我察觉到他的感伤。

整个节目结束后,我们被引进后面的房间,桌上铺着白色的桌巾,一切看起来都很干净。我本来定是预期只有面包和水的,因为我记得当我拿到那么好的食物时好惊讶。我们排队领取一份大碗的家常炖菜、一大块面包和一杯咖啡,他们甚至给我们甜点——樱桃派。

当时我无法理解,我们肮脏、粗鲁又无礼,但他们却把我们当成体面的人,用敬重的态度对待我们,不知为何,这和我所知道的基督教徒并不相吻合。

听说另一个地方也提供免费餐点——哈瑞奎斯纳神庙(Hare Krishna)。有一天我们决定去试试看。我们必须参加他们两小时的仪式,有人宣称那是异教,他们的仪式确实和我所参加过的基督教仪式截然不同。那些男人们头发全理光,只剩脑后一条小马尾,穿着橘黄、宽松飘浮的长袍。女人们也是穿着粉红、蓝色和紫色宽松的长袍。低音吉他及鼓弹奏着单调的节奏,人们随着节奏,摇着手鼓、挥舞着手臂,身体往上跳。当他们做这些动作时,每个人念诵着单调的曲调:“哈瑞奎斯纳,哈瑞奎斯纳,奎斯纳,奎斯纳,哈瑞,哈瑞,哈瑞日阿玛,哈瑞日阿玛,阿玛,阿玛,哈瑞,哈瑞。”

我立刻就察觉这些人都被催眠了,我接触演艺圈久得足以让我识破这些伎俩。催眠是利用视觉和听觉神经的某些特性,利用一再重击的节奏,将人带入催眠状态。当荒谬的词组一而再地重复,人的心里形成潜意识的思绪。经过一段时间之后,这些空洞、没有意义的思绪充满了心灵,遮盖了真实生活中的忧虑与挫折,进而产生一种欣快感,给人宁静、平和的假象,以为内心这种平静是神赐与的。在这魔力迷惑之下,他们心甘情愿地奉献自己的金钱或财产。

当我看到这种情况时马上躲入厕所(特别是在念诵的时间),一直等到仪式即将结束。我从厕所出来后,发现杰似乎很投入状况,我开始替他担心。吃完奶酪餐后(我并不很喜欢),我拉着杰尽速离开那儿。

春假已结束好些天了,我们还在远离学校、横跨整个国家的另一端。

“如果我们还想继续学业的话,我们最好回学校去了。”我说。

“干嘛那么着急?”杰反对。“现在是春假,记得吗?”

“没错,不过你也该知道两个星期前春假早就结束了,而我们还要花一个星期的车程才回得了学校。走,我们回去吧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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